(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地户口的携带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参与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济南市章丘区消防救援大队(章丘区绣水大街3506号)
韩队长:18615660701
济南市章丘区刁镇消防救援站(章丘区刁镇圣泉集团一号门对过)
王队长:15634806119
济南市章丘区文祖消防救援站(章丘区章莱路与文昌路交叉口南100米)
郑队长:18615660676
(四)工作流程
1、初审
招录对象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组织符合招录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主要查验招录对象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等证件证书。
2、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包括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等内容;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定测查结果。
3、面试
面试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4、体检
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体检费用需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政治审核
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对通过体检的招录对象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核查了解。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
6、公示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 个工作日。
7、人员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新录用专职消防员须填写《献身消防救援事业志愿书》。新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前培训不少于1个月。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专业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